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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部分经销点液化气价格有所上涨 高了2元

2008-7-1
 

随着汽油价格的上调,引发了部分物价也出现 上涨。虽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在油价上调时, 明令禁止液化气等相关产品上调价格,但兰州市部 分液化气经销商由于成本原因,还是将液化气价格 提高了2元。

目前兰州市大部分液化气经销点的价格仍然保 持在每瓶68元,但也有个别液化气销售商将价格悄 悄上调到了每瓶70元。对此,一位销售商毫不掩饰 地说:“液化气属于石油产品的一种,石油价格上 调,汽油、柴油都涨了,液化气涨价也是合理 的。”另一位经销商则解释说:“汽油价格上涨, 无形之中就增加了液化气的运输成本,而且汽油、 柴油价格的上调,势必会引发大部分物价上涨,所 以液化气涨价不足为奇。”

而另外一些没有上调液化气价格的销售商则认 为,部分液化气价格上调,属于少数销售商的个人 行为,并不是行业内整体涨价。在西关十字附近经 营液化气生意的李先生告诉记者,虽然部分销售商 提高了液化气的销售价格,但液化气的出厂价却没 有提高,而擅自涨价的液化气销售商很可能是利用 普通市民不了解液化气出厂价格,为自己牟取经济 利益。液化气销售商宁先生说:“汽油价格的上涨 虽然会增加液化气的运输成本,但增加的数额却十 分有限,如果按分摊计算,每瓶液化气的成本上涨 应该不会超过0.2元,所以运输成本的增长不是少数 液化气销售商涨价的根本原因。”

从市物价局进行了解到,目前兰州市的液化气 价格采用的出厂价是由物价部门制定的,销售环节 实行市场自行调节价,也就是政府定价和市场自行 调节相结合的方式,但市场销售的液化气差价率 (含运杂费)不得超过出厂价的12%。而此次国家 发改委所限定的是液化气出厂价格,部分销售商涨 价则属于市场自行调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