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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旧货(市场)设立审核管理办法

2004-12-21
 

办理机构: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消费品流通 处

办理地址:二府街27号前楼二层

办理时间: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00- 18∶00时,节假日除外。

联系电话:87295056

办理时限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 出备案批复,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或当事人

申办对象资格: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和有本 市常住户口的自然人

申办材料:

1、申请报告(应当载明拟设立旧货企业(市 场)的机构名称、注册资金和来源、机构地址、经 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)

2、申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 决议

3、申请企业的拟定法人证明和资金信用证明、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

4、旧货企业章程和交易规则治安保卫制度、经 营管理制度

5、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 证明

6、专职执业人员资格证明

7、申请文物经营的,还需提交文物经营人员资 格证书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证明

办理程序:申请--受理--审核--实地考察--发 备案批复

收费标准及依据: 不收费

办理依据:原国内贸易部、公安部1998年月 《旧货流通管理办法(试行)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