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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拍卖企业审核办法

2004-12-21
 

办理机构: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(西安市拍 卖市场管理服务中心)

办理地址:二府街27号财贸大院前楼二层。

办理时间: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00- 18∶00时,节假日除外。

联系电话:029-87295056 87295045

办理时限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 出审核决定(清理整顿期间不审核新办企业)。

申办对象: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和本市常住 户口的自然人。

申办材料:

1、申请报告(应当载明拟设立拍卖企业的机构 名称,注册资金和来源、机构地址、经营范围及可 行性分析等)。

2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(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,从事文物拍卖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 于1000万元人民币)。必须符合西安市拍卖市场发展 规划。

3、申请企业的拟订法人证明和工商登记执照,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。

4、拍卖企业的章程和拍卖规则。

5、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 明。

6、拍卖企业从业人员的《拍卖师职业资格证 书》、《拍卖专业人员从业证书》原件及复印件 (至少有一名拍卖师和三名从业人员,均应为本企 业所自有,不允许兼任或外聘。同时应出具企业与 拍卖师之间的聘任合同)。

7、企业全部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(注 明: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学历、职务,其中哪些人 接受过拍卖专业学习,取得何种资格)。

8、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《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
9、申请文物经营的,还需提交文物经营人员资 格证书。

10、拟担任的董事长、董事、总经理等人员应 出具印章齐全的《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任职资格 审查表》

办理程序:申请--受理--审核资料--实地考察- -签发--盖章--送省级主管部门审批

收费标准:不收费
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《陕 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拍卖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》(陕政办发[1998]17号)、《西安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规范我市拍卖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》 (市政办发 [1998]87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