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机构
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
二、办理地址
西安市二府街27号
三、办理时间
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 00-18∶00
时,节假日除外。
四、联系电话
87277139 87295020
五、办理程序
㈠申请人向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
提出设立煤炭经营企业的申请;
㈡领取并认真填写《陕西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查
表》;
㈢申请人在交回填好的《陕西省煤炭经营资格
审查表》的同时,提交下列文件资料:
1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(复印件);
2、企业验资报告;
3、企业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合
同;
4、有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的证明;
5、对可能造成的粉尘和噪音污染采取防治措施
的书面说明和保证。
㈣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《西安市煤炭经营资
格证》,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,书面通知申请者不
得设立煤炭经营企业;
㈤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的申请者凭《西安市煤炭
经营资格证》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手
续。
六、审批条件
㈠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;
㈡有固定场所;
㈢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;
㈣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;
㈤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
护的要求。
七、办理时限
申请者交回填好的《陕西省煤炭经营资格审查
表》及提交相关资料之日起,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
结果答复申请人。
八、办理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
主席令第七十五号)国家经贸委颁布的《煤炭经营
管理办法》(国经 贸政法[1999]616号,国家经贸
委令第十一号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