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机构
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
二、办理地址
西安市二府街27号
三、办理时间
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 00-18∶00
时,节假日除外。
四、联系电话
87277139 87295020
五、审批条件
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
税人。
㈡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。
㈢回收加工场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。
㈣具备必要的加工设施和消防设施。
㈤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 20人,专业技术人员不
少于8人。
㈥不破坏资源,不造成二次污染。
六、办理程序
申请企业向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
提交相关文件资料,接受审查批准。
七、办理时限
接到申请企业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
批。
八、办理依据
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法〈2001〉 50号,国务院
《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结合
利用意见的通知》,国发[1996]36号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