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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机动车交易中心设立审批办法

2004-12-21
 

一、办理机构

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

二、办理地址

西安市二府街27号

三、办理时间

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 00-18∶00 时,节假日除外。

四、联系电话

87277139 87295020

五、审批条件

㈠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;

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,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 方米;

㈢有专业的评估定价人员;

㈣具有车辆检测、维修、配件供应等设施。

六、办理程序

申请企业将相关资料报市商贸委生产资料流通 处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提交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, 并市政府审批后上报省经贸委在全省公告。

七、办理时限

在接到申请及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 书面答复申请者。

八、办理依据

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(2001) 50号,国内贸 易部《关于发布(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)的通 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