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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商贸、流通和服务业社团申办及审批办法

2004-12-21
 

办理机构:西安市商业贸易委员会行业指导处

办理地址:西安市二府街27号前楼三楼

办理时间:上午8∶00-12∶00时,下午14∶00- 18∶00时,节假日除外。

联系电话:87295021

办理时限: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 内

申办对象资格:

1、有 50名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 会员,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总数不得 少于50个;

2、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;

3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;

4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
5、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,有3万元以上的 活动资金;

6、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
申办材料:

1、由5个以上发起人盖章的筹备申请书;

2、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;3、章程 草案。 

办理程序:

1、经调查了解,决定是否同意筹备发起新的社 团。如不同意,则通知申请人;如同意受理,则出 具市商贸委批准文件;

2、申请人持市商贸委批文及其它相关材料,向 登记机关申请筹备成立。

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办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 号》及《社会团体登记条例》第三章,第十一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