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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和下属单位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情况;
2、对党委及其成员、行政领导和党员、干部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;
3、协助党委、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,对党员、干部进行党风党纪、政风政纪教育;
4、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;
5、督促、协调单位党政领导研究制定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、综合治理的有效实施;
6、受理对纪检、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及其申诉,调查处理纪检、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;
7、指导下属单位纪检、行政监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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